“不可贪恋人的房屋;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、仆婢、牛驴,并他一切所有的。”
——《出埃及记》20:17
向谦备忘录,启发小进步,我是徐向谦。
十诫里最小气的一条
摩西十诫大多数条款处理的都是要命的事——杀人、奸淫、偷盗、作假见证。可最后一条,画风忽然变了:不许惦记邻居的房子、邻居的妻子、邻居的仆婢,还有邻居的牛和驴。前面几条桩桩件件是生死攸关的大事,这一条却小气得像一份“不许眼红邻居家产”的清单——甚至具体到了驴。
前九条一句话就交代完了:不可杀人,不可奸淫,不可偷盗——干脆利落,不留商量的余地。到了第十条,语气忽然变得絮絮叨叨:房子不行,妻子不行,仆婢不行,牛和驴也不行。像是立法者也知道,光说“不可贪恋”没有用,非得把最容易被人心里悄悄惦记的几样东西,一件一件点出名字才行。
一份要给整个文明立规矩的法典,为什么要为一头驴专门写一条?
答案可能正相反:不是这件事小到不值得立法,是这件事小到没人会主动承认自己犯了,才必须白纸黑字写下来。已故的美国投资人查理·芒格研究人类心理误判几十年,把这条心理倾向单独列成一格——艳羡/妒忌倾向。他说,各种神话、宗教、文学作品,写的都是这股情绪怎么把人推向仇恨和伤害;犹太文明认定它极其邪恶,摩西的律法才会一条接一条地明令禁止,连邻居的驴都不放过。
挨过饿的,见着就想要
这条心理倾向的进化起源,芒格往回追溯到了很古老的地方。一个物种如果在漫长的历史里经常挨饿,它的成员看见食物,就会冒出一股非占有不可的冲动;这份食物如果已经被同类的另一个成员占有了,冲突当场就会爆发。艳羡/妒忌,很可能就是从这套古老的机制里长出来的。
这也顺带解释了一件小事:孩子对自己兄弟姐妹的妒忌,往往比对陌生人的妒忌更强烈。原因很朴素——你不会去嫉妒一个你根本看不见、够不着的人。摩西的律法禁的不是“贪图国王的宫殿”,是“贪图邻舍的驴”:国王的宫殿离你太远,你连想都不会去想;邻居家的驴,你天天看得见,那才是真正会咬人的地方。
现代生活把这套机制安在了更大的舞台上。大学里,某个基金经理或者外科教授的薪水远超同行标准,整个校园都会为此哗然;投行、律所这类地方的艳羡效应,比大学教职员工之间还要极端。许多大型律师事务所深知这一点,历来把高级合伙人的薪酬拉得差不多齐平,不管每个人给事务所挣了多少差别——纽约的克拉瓦斯律师事务所把这条规矩执行得格外严格:1976年起,这家律所对合伙人施行“顺位薪酬”,薪酬只按资历年限排定,几乎不比业绩,一路运行了45年。这套安排的逻辑不难懂:只要旁边那位的薪酬看不出来、比不出来,这场攀比也就没了着力点。
教科书里找不到的两个字
芒格自己也有一个想不通的地方。他判断,这条心理倾向的分量,怎么估计都不算夸张——可他翻遍手头那三本心理学教科书,翻到索引那一页,“艳羡”和“妒忌”这两个词,居然一次都没出现过。不止教科书,大型学术研讨会上,也几乎没人会把成年人某个立场的成因,归到妒忌头上。
这不是心理学家集体失职,是这个词本身带着一种没人愿意去踩的禁忌。说一个人的立场出于妒忌,等于说这个人像小孩一样不成熟——尤其当这个立场本身是对的时候,这句话就更伤人了。没人愿意先开这个口,教科书的作者也是人,同样不愿意开这个口。一种芒格判断“基本正确”的心理机制,就这样被一条不成文的社交禁忌,挡在了正经研究的门外。
但芒格自己不认这个账。他在这一格的结尾反问:难道就因为这条禁忌,心理学就该继续对一种真实、重要、普遍的现象视而不见吗?他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——一个现象重不重要,不该由“说出来是否得罪人”来决定。
5万,还是10万
现在把这件事变成一道选择题。假设有两个世界任你选:在第一个世界,你一年挣5万美元,其他人都挣2万5;在第二个世界,你一年挣10万美元,其他人都挣20万。钱的购买力照实算,不打折——第二个世界你能买到的东西,实打实是第一个世界的两倍。
要是这个世界真的是被贪婪驱动的,这道题几乎不用犹豫:当然选第二个世界,钱多一倍摆在那儿,跟别人比不比是另一回事。
1995年,两位美国经济学者萨拉·索尔尼克和大卫·赫门威,真把这道题问给了257位哈佛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教职工和学生。结果,接近一半的人选了第一个世界——情愿实打实少拿一半的钱,只要那份钱比周围人多。问卷里还有整整十一道结构相同的题,换成教育水平、假期天数、才智、相貌,答案的比例都差不多——这不是钱一个人的特例,是同一套算法在很多地方都在跑。换句话说,让人纠结的从来不是那个绝对数字本身够不够用,是这个数字往旁边一放,显不显得矮人一截——这道理对薪水成立,对假期、对相貌,一样成立。
不是“这个世界是被贪婪驱动的,所有人都想要更多”,而是“驱动很多具体决定的是妒忌,不是贪婪:贪婪只认自己碗里的分量,往上涨就满足;妒忌却非要拿眼睛去瞄别人的碗,哪怕自己碗里也在涨”。
说到这儿,你可能会说:这道题我肯定选第二个世界,我可没那么小气。
大概率你我都会这么说——这恰恰是芒格前面那句话在起作用:承认自己被妒忌牵着走,等于承认自己幼稚,没人愿意认这个账。可那257个人里,事先也没有谁举手承认“我是个爱嫉妒的人”,他们只是被问到了这道题,如实选了而已。
我也这么算过
有没有一次,一个结果你本来挺满意——一次加薪、一次评优、一个名次——直到你无意间知道条件差不多的另一个人,拿到的比你多,那份满意说没就没了,尽管你自己那一份,其实一点没变?
我也有过这样一次。当时确实为一个结果高兴了一阵,直到听说另一个条件相仿的人,拿到的却更多——那一刻才发现,让我不痛快的,从来不是我自己那个数字,是多出来的那道对比。数字没变,感觉全变了。
先看见,后眼红
这套算法关不掉,但至少能被认出来。
对别人:如果你要为一群人设计分钱、分资源的规则,别只盯着“这个数字合不合理”,多想一句“这个数字摆在别人那一栏旁边,会不会显得矮一截”——克拉瓦斯那样的老牌律所,宁可牺牲一点效率上的精确,也要提前把这道口子堵上,道理就在这儿。
对自己:下次一个原本让你满意的结果突然变得不满意,先别急着往“我怎么这么小气”上想。问自己一句:是我自己的那份变少了,还是我刚刚看见了别人的那份?如果是后者,你面对的不是一次客观的损失,是这套写在本能里的算法,被一条新信息重新触发了一次。认出这一点,不会让你不再在意,至少能让你少骂自己一顿冤枉的“小气”。
这两步都不难,难的是先承认这套算法真实存在——大多数人宁可说自己“看不惯这件事不公平”,也不会说自己“眼红”,而这恰恰是前面那条禁忌,在你我身上的重演。
邻居的驴,还是邻居
回头看摩西那条律法,那份“小气”忽然说得通了:它禁的不是“贪图国王的江山”,是“贪图邻舍的驴”——能让人彻夜难眠的,从来不是那些看不见、够不着的东西,是近在眼前、天天要打照面的那一份。这份律法从不禁“想过更好的日子”,它禁的是“看着邻居家的驴,非要那头驴不可”:想把日子过好,是贪婪;非盯着那头驴不放,是因为它就拴在邻居家门口,天天看得见。
三千多年后,芒格数十年的投资搭档沃伦·巴菲特,用一句更直白的话说出了同一件事——芒格转述他不止一次这样讲过:“驱动这个世界的不是贪婪,而是妒忌。”一句是古代的律法条文,一句是当代投资人的私下感慨,隔着三千年,说的却是同一件事:真正让人睡不着的,不是自己少了什么,是邻居多了什么。
格外的话
芒格这一格讲透了律所为什么要把合伙人薪酬拉平——为的是不让艳羡把内部搅乱。原著没往下讲的是,这样一套制度到底能扛多久。2021年,前面那家执行了45年顺位薪酬的老牌律所,正式放弃了这套老规矩——不是因为哪位合伙人突然想通、不介意被比下去了,是因为同行开始用远超这套规矩上限的价码,把最能挣钱的几位合伙人直接挖走。
当然,也可以换个角度看这件事:跳槽的合伙人争的,或许并非“比同事多拿一点”这口气,只是“我值这个价,就该拿这个价”这条更朴素的公平诉求,跟妒忌未必是一回事——这条反驳站得住,没办法证明每一位跳槽者心里想的都是不服气同事,而不是单纯嫌自己被低估了。
但这条规矩当初要拦住的,本来就不是“觉得自己该多拿”这件事本身,是这件事一旦被摆到台面上比较,会在同事之间引发的那场连锁反应。这套制度撑住的,从来不是人心,是价格:一旦外面愿意开出的价码,比留在这道规矩里体面地被比下去更诱人,规矩就守不住了。这一次,是价码赢了,不是道理。
换个模型,再想一遍。
多一个模型,多一双眼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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