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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版计划·13|分类不是发现,是决定

休假前写交接说明,第三行就卡住了:“重要的先处理”——什么叫重要?你天天在分,却从没说清过。温伯格在《系统化思维导论》里说,把一批东西归成一类,不是发现了共性,是你替它们决定了共性。

金版计划|温伯格《系统化思维导论》领读·第 13 篇

向谦备忘录,启发小进步,我是徐向谦。

休假前那份交接说明,你大概写过。

一件你天天在做的事,要交给同事顶一周。你想着十分钟能写完。第一行“每天早上把待办过一遍”,好写;第二行“重要的先处理”,也顺手打上去了。等要往下写第三行,你忽然得先回答一个问题:什么叫重要?

你天天在分。哪些先做、哪些放着、哪些直接不管,从来不用犹豫,扫一眼就分完了。可真要把这条线画在纸上,交给另一个人照着走,你会发现自己说不出来。

多数人这样安慰自己:是我表达能力不行。于是多举几个例子,加一句“具体看情况”,再补一段“拿不准随时问我”。

温伯格的解释不在表达能力上。他说,你卡住的地方恰恰是这件事最深的地方:“分成一类”这个动作,比我们以为的复杂得多。

坐标在原书第 3 章第 3 节「系统是一个集合」——第 12 篇一次讲了第 2 节和第 4 节,中间跳过的正是这一节。

一、这些东西是从哪儿来的

先做个小实验。请你随便想三样东西,越不相干越好。

想好了吗?温伯格说,你失败了:

实际上,很难找到一个任意系统,因为一旦我们想到一个,它就变得有点非任意性了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你刚才挑的那三样,一被放在一起就有了共性——至少有一样:都是你为这个实验挑出来的。温伯格说得更狠:没有人能证明他可以任意地选择事物。

所以一堆东西归在一起,从来不是白来的。这份“不任意”只有两个来源:要么本来就在真实的物理世界里,要么在观察者身上。温伯格先盯的是后者。

而系统论的标准写法,恰恰把观察者跳过去了。他举了一条被引用无数次的定义。工程师霍尔与费根写道:

系统就是物体的集合,包括这些物体及其属性之间的关系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稳当、周全,读一遍挑不出毛病。温伯格只问了一句:

这些物体从何而来?霍尔和费根没有给出任何线索。要不是我们碰巧知道它们来自某个观察者的头脑,它们就只能是“从天而降”了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问得很轻,落点很重。定义里写足了“关系”,一样不缺,唯独没写这些物体是怎么被挑出来当“物体”的。

你可能觉得这是抠字眼:一条定义而已,谁还真去追问物体打哪儿来。可“集合”这个词扛的分量,比看上去大。温伯格提醒:集合在数学里到处都是,给人的印象是精确,但在大多数理论里,它是一个未定义的原语。集合论讲透了集合的一大堆性质,“但是没有告诉我们观察者如何选择集合”。

这件事落到今天,是每一张报表的第一列。哪些人算这个月的活跃用户,哪些留言算有效反馈——报表从来不写这一步,只呈现算出来的数。看数的人以为自己在看事实,其实先看到的是一次挑选。

二、三种办法,三个坑

那我们平时到底怎么定义一个集合?温伯格数出三种办法。这三种你天天在用,每一种都埋着一个坑。

第一种是列举法,一个一个数出来——一副象棋子、一口牙,成员摆出来给人看就完了。

坑在于:名单上可以有根本不存在的东西。温伯格说,更有害的是那些不存在、我们却对其存在毫不怀疑的成员——人类学家嘴里的“亲属关系术语规则”,考古学家曾经认真谈论的“皮尔当人”(后来被证实是一具拼出来的假化石)。他的判词是:

对系统最明确的印象可能建立在假想集合的流沙之上,即使我们确实列出了每个集合元素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这句话今天最常见的版本,是会上那句“客户普遍反映”。你追问一句到底是哪几个客户,问出来常常只有一个,偶尔一个也没有。

第二种是典型元素法,拿一个“典型”代表一整类。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那一派认为,理想的典型比任何列举都强。温伯格承认这法子有用,却紧跟一句:

然而分类学家常常发现,它可能只是通向分解谬误的诱人歧路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他随手给了个例子,值得你自己试一遍:

{Browning, Blake, Byron,……}

后面那个省略号代表什么?温伯格一口气列了一串:所有姓名以 B 开头的英国诗人?所有英国诗人?所有伟大的英国诗人?所有伟大的英国人?所有伟大的诗人?还是所有名字里有 5 个或 8 个字母、既不含 S 也不含 U 的伟大诗人?

最后这条才是刀子。Browning 八个字母,Blake 和 Byron 各五个;三个名字里一个 S 也没有,一个 U 也没有。它跟前面几条一样严丝合缝,可你猜一辈子也猜不到。温伯格说:对于我的想法,你可以有上千种猜测。

三个例子定不出一条规则。而我们最爱干的,就是拿三个例子当规则使——“高潜人才就是像小张那样的”“目标用户就是我表妹那种”。听的人当场点头,回去各干各的——每个人心里那个“像小张那样”都不一样。

第三种是规则法,把标准写成一条能操作的规则。温伯格说,成员太多时它胜过列举法,写得成显式规则时它胜过典型元素法——听上去最硬。可他随即泼了盆冷水:显式规则大多只在数学运算里用得上,比如“选出偶数”;

而现实世界中,构造规则通常太难,无法实际应用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读到这儿你可能想顶一句:不就是把标准写细一点吗,有那么难?

三、计算机把这件事戳破了

难在哪儿,温伯格找了个当年最不留情面的检验工具:计算机。

细胞学家早就能挑出具有“异常”染色体的细胞切片;律师总能为接手的案子找到“相关”的先例;语法学家在根据“结构”对句子分类时,从未遇到过太多困难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三个行当,三种一眼就能分的活儿。可当他们试着把这件事交给机器——把规则写到计算机能明确执行的程度——

细胞学家、律师和语法学家才发现,他们从未准确地知道他们过去在做什么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我手上有一套自己攒的法子,原来是纸质的,现在要做成软件——一款给保险代理人用的行动工具。我以为搬进软件只是换个壳。

真动手才发现,媒介一换,规矩就跟着变。第一个卡住我的是“待办事项”:它跟随便哪个清单里的待办有什么区别?纸上从来不用回答这个问题——那张纸我自己写、我自己看,模糊也不碍事。交给机器就不行,它照着执行,我得先说清楚。

最后我把它定死成一条:对保险代理人来说,行动计划里的每一条,都必须指向一个具体的客户。

温伯格举的例子是语法。你从小就会给句子分成分:

TIME FLIES LIKE AN ARROW.(时光飞逝如箭。)

TIME 是主语,FLIES 是谓语,LIKE AN ARROW 是补语。这看着是纯粹的语法分析,只管词性,不管词义。

换成计算机就不好办了。TIME 可以是名词,也可以是形容词(TIME CLOCK,考勤钟);FLIES 可以是动词,也可以是名词(FRUIT FLIES,果蝇);LIKE 可以是介词,也可以是动词(I LIKE YOU)。可能性这么多,凭什么说上面那句的结构,不同于下面这句:

FRUIT FLIES LIKE A BANANA.(果蝇喜欢香蕉。)

温伯格的回答是:我们不知道。我们是靠猜词义跳到结论的。

若不是计算机让我们保持警觉,我们会继续做粗心的语法学家,并依旧意识不到我们的粗心。(第 3 章第 3 节)

更麻烦的还在后头。任何一条规则都先假定了一堆要往上套的东西——挑语法通顺的句子,先得认得出什么是句子。你把“以大写字母开始、以句点结束”交给计算机,它读“The length of the rod was 3.572 meters.”(杆长为 3.572 米。),会认定句子在“3.”那里就结束了。

于是一个补丁摞一个补丁,语义规则堆在语法规则上,语法规则又堆在拼写规则上。温伯格在这里收了尾,也是这一节最值钱的一句:我们最简单的思维活动其实并不简单;它虽然不是完全理性的,但也不是完全随意的。

“这个不算”——说出这三个字的时候,那条线不是你在世界上找到的,是你当场画的;画过一万遍也不等于你说得出它画在哪儿,而说不出来,就没人能接你的班。

金版批注

这一节里,计算机扮演的是一台逼供机。三个行当的人凭手感干了一辈子,直到要把规则交给机器,才被逼着承认自己从没说清过。温伯格把这看成大好事——不然我们会继续做粗心的语法学家,而且意识不到自己粗心。

这台逼供机今天失效了。

不是因为分类变简单了,恰恰相反。今天要让机器替你分东西,最省事的办法是不写规则:挑一批算的,挑一批不算的,喂进去,让它自己去找那条线。筛简历、判垃圾邮件、认猫认狗,走的都是这条路。规则从头到尾没被写出来,也就没人被逼着说清楚。

逼供机没有全面报废——你自己定一个字段时,它照样逼你;失效的是打算把判断整个交出去的那一类活儿。

他的判断本身反倒更成立了——分类仍然是决定,不是发现。失效的是他指望的那道工序:这一节的全部指望都押在“你迟早得把它写下来”上,而这一步现在可以跳过。从前是不写规则就用不了机器,如今是不写规则也能用,于是“他们从未准确地知道他们过去在做什么”这句话原样留了下来,只是再没有哪道工序会替你把它翻出来。

这一篇,你带走什么

黑板报

  1. 系统被定义成“物体的集合”,可这些物体从哪儿来,定义里从不交代——它们来自某个观察者的头脑。
  2. 定义集合有三种常用办法,各埋一个坑:列举法可能列进根本不存在的成员;典型元素法是“通向分解谬误的诱人歧路”;规则法看着最硬,可现实里的规则通常难到写不出来。
  3. 你一眼能分,不等于你说得清怎么分。一旦要写成别人、或者机器照着能执行的规则,才发现自己从未准确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。

本篇金句

“我们最简单的思维活动其实并不简单。它虽然不是完全理性的,但也不是完全随意的。”(温)

思考题(温伯格亲自出题,3.6 之 2)

温伯格说,社会科学家特别爱用隐含的规则来定义集合,而这些规则对读者往往模棱两可。他举了美国社会学家菲利普·斯莱特的一句话:

像许许多多成功的 19 世纪乌托邦社团一样(比如 Oneida 和 Amana),清教徒们自从卷入成功的经济企业后就受到了侵蚀……

他要你研究三样东西:隐含集合的规模(“许许多多”)、选择的规则(成功的 19 世纪乌托邦社团),以及作为典型成员的例子(Oneida 和 Amana)。

换到你自己的场合一样管用:挑一句你常说的“很多人都……”,数一数那个“很多”到底是几个,选人的规则是什么,你脑子里当典型的又是谁。

收束

今天就能试的一个小动作:下次你脱口说出“这个不算”,停半秒,追问自己一句——那什么才算?

答不上来不丢人,只说明一件事:这条线是你刚刚画的,不是它本来就在那儿。知道自己在画线的人,跟以为自己在照抄的人,判断可能一模一样;只有前者能在情况变了的时候把线挪一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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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块三的最后一课,讲一件 15 秒就能做完的事:换名测试。一个论证听着头头是道,你却隐约觉得哪里偏心——把里面的名字对调一下,结论要是跟着翻了,说明它靠的是立场,不是逻辑。下一篇讲温伯格的无关法则。

向谦备忘录,愿你每篇都有收获,我们下篇见。